【新北巿訊】隨著天氣愈來愈熱,隨身使用手持小電扇消暑的民眾也愈來愈多,為保障消費者使用安全,新北市政府消費者保護官(下稱消保官)特抽樣選購6款市售USB手持移動充電式電風扇,委託台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SGS)檢驗,其中「品質項目」6件全數合格,安全性無虞,但「標記及標示」與「使用說明書」方面,則全數不符合規定,也均無商品檢驗標識(如附件),業者已將不合格商品自主下架,消保官並函請主管機關做進一步查處。 消保官表示,首先在安全性檢驗方面,SGS是依國家標準CNS 60335-1(103年版) + CNS 60335-2-80(104年版) 之【19.B.101 連續充電 168 小時】及【30.2.1:針對外殼塑料執行熾熱線試驗(試驗溫度:550度)】試驗法作品質檢驗,本次抽驗的6款商品皆符合安全標準。 其次,在商品檢驗標識方面,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自今(112)年1月1日起將USB手持移動充電式電風扇列為「應施檢驗商品」,其後製造或進口之的商品必須完成檢驗程序並貼上「商品檢驗標識」後,始得陳列或銷售,如業者將未符合檢驗規定之USB手持移動充電式電風扇運出廠場、輸出入或進入市場,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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